2014年6月19日 星期四

下學期的頭

攝於創意實驗室。
   
◎李達達 


  
   小學畢業前,邪神歐巴桑老師要我們把自己寫過的作文,黏貼成一本小書。我的那本現在還留著,藏在床底下不敢拿出來。我有太多想看的過去藏在床底。珍愛的玩具模型,我領到的第一張好人卡,和一些被退件的禮物。床底一開,一整天就會被回憶吃掉。

   裏頭有篇作文的題目叫做「四十年後的我」。其中一段我寫說,「四十年後的我五十二歲,有長長的鬍子,是世界上第二有錢的人。我和我最好的朋友,世界首富小蟲,一起打敗了比爾蓋茲,然後常常一起哈哈哈哈講笑話。」哈,到我五十二歲的時候比爾蓋茲還活著嗎?

  我還在寫論文,但小蟲跑去當警察已經六年。最近他買房繳貸,也有論及婚嫁的對象,還養了一條狗。距離五十二歲還有二十幾年,現在他確實是我們一群死黨當中,最有可能成為世界首富的人。至於我,我已經長了一嘴鬍子,所以我猜,這應該也算是一種前景看好吧。

  我還記得當時作文課的那張木桌子,桌上有被我割成小碎屑的橡皮擦,堆在筆溝。下課前,邪神歐巴桑老師要我們把週記簿上整個學期的作文都剪下來,一張一張貼在A4紙上。「四十年後的我」這篇我寫得最輕鬆,我就是想要長鬍子,就是想變成第二有錢的人,就是想要有一個可以一起說笑話的老朋友。就是想要,毫無猶豫。

  那時教室的座位分組併桌,作文課時,小蟲就坐在我對面。他是班上最調皮的人,老師故意派他做風紀股長,要他周處除三害。這種人現在居然能當警察,邪神歐巴桑老師,其實你是算命仙吧?

  這幾年我用鍵盤打字,華麗的,對仗的,被到處轉貼大家都說讚的,寫過一篇就忘記一篇。要幫專欄收尾了,想起小時候寫字真輕鬆,字體歪歪扭扭,看起來最不切實際的胡謅,才是最真實的想望。但兒時作文誰會當真?那時我愛怎麼屁就怎麼屁,不是發願,非關承諾。可是這麼多年過去,我依然記得這篇「四十年後的我」,並隱隱且期待著。

  小蟲警專一畢業,就被派到海邊當菜鳥,有次我騎著機車去找他玩,我們在小村落裡的小警局裡的小茶几上泡茶,下午他一個人顧店。我們瞎聊,茶喝過了,放了尿,等到他學長來換班,我們就走到海邊吹風,講一點笑話。

   我還在寫論文。現在小蟲是個刑警,半年前見面時,我注意到他腳上的傷口,他說是攻堅的時候撞門弄傷的,講話同時臉上閃過一絲陰鬱。或許是海邊浮屍、槍與毒所造成的壓力,讓他越發像個刑警,變得更善於隱藏。我問過他那些,但他卻輕描淡寫,覺得沒什麼好說。

   最近他傳了張照片來,他養的狗,原來是一頭藏獒。

  過幾年,藏敖會變成一隻更凶狠的看門狗,小蟲也許就變成一尾大龍。到時他的臉上可能再也托不起喜感,像北極的冰帽融化,住不了北極熊那樣,把屍體都沉入海底。但我們一定還會是朋友,至於能不能自在談笑,沒把握。
  
   小學畢業前,邪神歐巴桑老師要我們把自己寫過的作文,黏貼成一本小書。為了要寫這篇收尾的稿子,我想起「四十年後的我」。
五十二歲的時候,邪神歐巴桑會從地獄復活來檢查我們的人生功課嗎?
比爾蓋茲和他的微軟還在嗎?
小蟲還當刑警嗎?
他的狗會不會生小狗?
他送我一隻的話,我養得起嗎?
五十二歲的我還會繼續寫作嗎?

 不想知道的問題,就不該亂問。寫過的字,說不準哪天會冒出來給我一巴掌呢。一個學期的專欄就到此結束了。下學期的頭,或許就得換個人來開。




 






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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